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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海建桥学院教学督导组人员组成
组长:汪燮华 教授
成员:苏文才 教授
朱水林 教授
王光祖 教授
陈大森 教授
秘书:葛蓓民
上海建桥学院教学督导室工作规程
为了进一步深化教学改革,努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教学管理水平,建立健全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,保证教学质量,完善教学督导制度,我院决定成立教学督导办公室。
一、 教学督导办公室的性质
教学督导办公室(以下简称督导办)是院长领导下的教学咨询和监督机构,
对学院的各种教学工作和活动主要行使调查研究、检查、监督、指导和咨询等职能。
二、 督导办的成员组成
1、督导办成员由教学经验丰富,熟悉教学软件,具有较高学术威望,热爱
教育事业,工作责任心强,思想修养好,有一定管理经验,具有副高以上职称,身体健康的教师或干部组成,所有成员由院长聘任。
2、督导办受院长委托开展督导活动,督导办设主任一名,具体负责组织推动工作。
三、 督导办的工作职责和内容
1、教学督导的范围
主要以日常教学工作和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为主,同时开展教学上有关的专题和突出事件的调查研究工作。
2、督导办的具体工作任务
(1)在学院办学指导思想,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向学院领导提出建议。
(2)对学院专业建设、课程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教材建设、实验实训室建设等工作提出建议。
(3) 议并参与完善教学管理制度。
(4)了解和检查课堂教学情况;了解教师授课效果以及学生课内外的学习情况。
(5)受院长委托进行专题调查研究。
(6)参于教学事故认定及学生申诉受理工作。
(7)其他需要教学督导工作。
四、 督导办的工作方式
督导办每学期在院长委托下制定工作计划,每二周开会一次,每学期向院领导汇报2次工作,具体工作方式有:
(1)经常性深入课堂听课,巡视。
(2)到相关系、专业调查访问。
(3)专项问卷调查。
(4)抽查有关教学文件。
五、 督导办的工作条件
督导办成员可参加各类教学工作会议,查阅相关文件资料,参与有关的教学活动。学院各部门、各系、各专业要为督导办的正常工作提供方便。学院对督导办的工作给予专项经费支持。
本工作规程经院长批准后实施执行。
上海建桥学院督导办公室2005-2006学年第一学期工作要点
一、工作依据
根据学院建办“国内有特色的一流的民办大学”的目标和本学期的七项主要工作任务,以及督导办的工作规程,涉及督导办的相关任务有:大力推进全员育人,贯彻执行“学生管理规定”;明确定位,举办应用型本科;转变教育观念,深入教学改革;加强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;师德建设等工作。
二、本学期主要工作任务
(1) 深入学习教育部、学院“学生管理规定”及“教学事故认定”等文件。
(2) 参与相关系、专业的学科建设和课程建设。
(3) 抽查、研究和完善几门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。
(4) 协助学院参与学生申诉处理和教学事故认定工作。
(5) 继续做好课堂教学和实践教学的检查了解,参与听课、教学巡视和考试
巡视工作,特别关注课堂教学质量和师德建设方面的内容
(6) 对下列专题开展调查研究工作:
① 协同教务处、信息技术系、机电系和商贸系,调研与制定一个专业核心职业能力表(专科段)。
② 参与“教学质量评估体系”的部分研究工作。
③ 协同教务处对本科段实施学分制等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工作。
联系方式
办公地点:1320
办公电话:021-68191050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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